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处罚重吗?
同居随着生活的改变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 同居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因此不会受到处罚。 不过,同居之前还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毕竟不受法律保护的国家一旦发生纠纷就无法处理。 所以,打算结婚就结婚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处罚重吗?,不打算结婚就签同居协议。 在保障权益的基础上,避免更多的纠纷,伤害彼此的感情。
用户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监护权的问题。 我们非法同居,但我们有两个女儿。 大女儿2岁半,小女儿不到一岁。 但我想要旧的,而那个人想要两者。 我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我现在没有工作,如果我想要一个大女儿怎么办?
广东德纳成都律师事务所马辉律师回答:
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争取,但应该是二女儿。 根据法律规定成都私家侦探公司可信吗 ,2岁以下的儿童由妇女抚养。 如果一个人养一只,他们不应该互相支付。 但一方不能工作,另一方有经济条件可以要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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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认识“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概念最早出现于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经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起,未经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然而,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0月国务院颁布了《婚姻登记条例》。 2003年1月1日,增加“非法”一词。 也就是说,在司法审判中,“非法同居关系”已经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法律用语“同居关系”。
由于《婚姻》等法律并没有规定无配偶的男女不能同居,因此任何法律未规定的行为都是可行的。 因此,指控这种同居行为“非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种指控本身就是“非法”的。 但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违反《刑法》有关规定,构成重婚罪的,则另当别论。
马辉律师补充:
2、非法同居的处罚严厉吗?
这要看双方同居的具体情况。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结婚并同居,并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即重婚。 此类指控属于不起诉、不受理,即需要原告检察院予以受理。
虽然非法同居是一种违反我国婚姻行为,但由于其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的现实,我们也应该帮助非法同居中的弱者:
一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单位的救援责任。 上述单位有义务对辖区内发生的暴力等非法同居行为,我们可以称之为准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婚姻等行为进行劝阻、调解。 责任。 当事人也有权要求上述单位劝阻、调解。 上述单位在调解过程中还可以指出非法同居行为的违法性,劝说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是政法机关的救援责任。 对实施准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人民法院对遗弃家庭成员抚养、抚养、赡养案件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并执行。 构成犯罪的,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成都重婚取证,公安机关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一、婚姻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对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 婚姻第四十六条规定,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三、人民法院审理未经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案件,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婚姻 、《民法通则》、《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 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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