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记者 张晓辉 2022年1月11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669.SH,下称“灵康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陶灵平涉嫌信息披露欺诈罪。 违规披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当日,灵康药业股价高开5.70元/股,跌幅2.7%,随后股价反弹,最终收于5.90元,与前一日基本持平。这个消息被宣布了。
经济观察网记者致电灵康药业秘书室询问证监会调查对公司的影响。 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已查明是否挪用资金
灵康药业在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中表示,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 备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灵康药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是指2021年两次未经过董事会决策程序批准的资金借款。
2021年1月,灵康药业向浙江灵康一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一冠”)拨款1亿元用于资金周转,2021年4月全部收回; 灵康药业于2021年3月向灵康一观拨付5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当月全部收回。
也就是说,灵康药业向灵康一冠提供了1.5亿元的贷款。
该交易被会计师事务所在随后的年度审计中发现,并出具了重点事项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灵康药业还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询问灵康药业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问题。
随后,灵康药业采取整改措施:向灵康益冠收取资金占用利息149.38万元,并表示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持续规范经营能力和信息披露水平。
然而,资金占用的事情并没有结束。
工商信息显示,灵康一冠系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陶灵平,其中灵康控股为灵康药业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47.09%。
由此,陶凌平成为灵康药业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案外
灵康药业未说明实际控制人陶灵平向公司借款1.5亿元的目的? 外界无从得知。
经济观察网记者发现,202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成都市武侯区贵溪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复议执行裁定书》市”(案号:(2021)最高院执法复字第58号)。
成都市武侯区贵溪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贵溪公司”)与灵康控股因合同纠纷,多年来一直争夺成都上锦南府医院(以下简称“南府医院”)的控制权。 2009年,经过漫长的诉讼,灵康控股胜诉。
胜诉后,灵康控股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申请强制执行。 贵溪公司提出异议,浙江高院作出《(2021)浙执行易一号执行裁定书》。 贵溪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裁定异议,直至2021年12月20日法律诉讼才结束。灵康控股获得南孚医院完全控制权。
案件的进展揭示了一些细节。
浙江高院在《(2021)浙知一1号执行裁定》中查明成都专业侦探公司 灵康药业调查董事长陶灵平及家族过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7日作出(2020)川01知保93号之三执行裁定,冻结了支付条件成立后,应向贵溪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5.8亿元,冻结期为一年。
在浙江高院执行过程中,贵溪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贵溪公司提出请求:“如果继续片面执行,仅实现灵康控股的合同权利,贵溪公司将无法实现与灵康控股共同管理南孚医院的初衷。”收取交易标的的任何付款。 灵康控股仅支付1.5亿元就获得了交易标的10.5亿元资产,并永久获得了南孚医院主办方100%的权益,这与合同的基本宗旨严重不符。”
这里透露了一个细节。 2021年3月9日浙江高院强制执行后,灵康控股支付了1.5亿元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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