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查----不成功,不收费
成都侦探收费 成都市两位副市长还不处理,洗地法横空出世,法律人失去了人性
2023-07-14 20:18

距离成都两位副区长聊天事件登上热搜榜已经三天了。 于文还在的时候,我们没有等到有关部门对成都两位副区长的处理决定,而是等来了两篇广为流传的洗钱文章。 当地语言。

这两篇清理文章雄辩地批评了大众传播聊天记录的行为,指出通奸并不违法,传播者失去了人性,让当事人丧命。 法律人要引领社会的公平正义。 名利确实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文章《男女副区长狂野性爱聊天记录:通奸不违法,传播者失去了人性》阅读量超过40万次,而《成都两名副区长去世,至高无上》的文章阅读量超过40万次。检察官:死案对当事人有害 《事关重大》阅读量超200万次

两篇文章均由同一法律工作者撰写。 如果你写稿子是收费的,我对你的金钱观表示怀疑,这说明你为了钱可以做任何事,做任何事; 如果你是为了流量和眼球而写的,我对你的人品产生怀疑。 毕竟,你不能为流量做一切事情; 如果你是为了内心的公平正义而写的,我怀疑你的法律水平,因为你所谓的论据漏洞百出。

1、通奸不违法的谬论!

我敬佩和敬佩的艾教授说:“据不完全统计,只有95%的贪官有情人,是贪官女官!”

说通奸不违法的人,往往是获得关注和流量的人。 这个话题在2019年就火了,因为一位女律师发布了一段科普视频“睡别人老婆,如果男女双方自愿成都侦探收费 成都市两位副市长还不处理,洗地法横空出世,法律人失去了人性,就是出轨,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违法也不犯罪”。

女律师的视频和文章的作者回来后,都会说我说的法律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 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请问,《民法典》不是法律吗? 为何将违法行为限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范围内? 你还有兴趣吗?

确实,《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了夫妻的“忠诚义务”,但没有规定违反“忠诚义务”的后果。 。

我敢问:以下一系列法律规定难道也不是法律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的; (三)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失的。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至于结果,后果相当严重,比如家庭破裂、入狱等。 《民法典》规定,法院据此判决离婚(第1079条),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第1091条)。 对于长期通奸的,以夫妻名义实施通奸行为的,依照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 与军人配偶通奸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直接构成破坏军婚罪。

当然,这里的程度不同,很多法律术语的含义也不同。 我给读者做一个简单的解释。

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一般有四种:一是重婚;二是重婚。 另一个是情妇; 三是通奸。 第四是卖淫。

重婚: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现实生活中,存在已经办理结婚证的配偶,与他人结婚,如与他人申请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是不允许的。 这是因为婚姻登记现已实现全国联网。 “婚姻”的重婚模式在操作层面已经变得不可能。

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被界定为事实婚姻,缺一不可的有两个要素。 一是同居,这是家庭因素,二是宣称对方是你的配偶。

目前,重婚罪的判断基本上都是“合法婚姻+事实婚姻”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