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正规侦探公司:夫妻双方婚后签订的《婚姻忠实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女,1989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金牛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某,男,1988年2月25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金牛区。
上诉人刘某因与被上诉人杨某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不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18)传0106民初82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9年1月15日受理案件后成都重婚取证,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目前该案已结案。
刘某上诉请求:撤销(2018)川民初8237号判决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杨某依法支付宝马车优惠价款25万元。
杨某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刘某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1、婚姻内共同财产判决(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来凤路的房屋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长河路***** **车位、汽车、家具电器、被告工资、公积金)均归刘所有; 2、判决杨某婚前财产(位于成都市长河路(位于成都市长河路**万吉兰屿* *****)拥有该房屋或向刘某支付相应补偿金10万元;3、判决杨某赔偿刘某3万元精神安慰;4、诉讼费、鉴定费等由杨某承担。
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月××月,刘某、杨某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 2018年5月14日,一审法院受理刘某诉杨某离婚案,并于2018年6月6日依法作出(2018)川民初4659号民事判决书,案件事实如下:庭审查明:2017年12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公证处根据刘某的申请,出具了(2017)成政内民字第20572号公证书,为刘某浏览网页的事实和过程提供证据。的相关网页。 保存,主要步骤如下: 1、在已清除历史数据的网页上百度搜索“川教群”,会显示为“成都最大的建筑冯论坛”; 2、点击“串教群”链接,输入用户名“yg5630603”和密码,进入用户页面,显示该用户已发表“体验红星路小梅子”、“雨中走一走”等10条帖子《体验90后琪琪》,内容基本都是关于卖淫经历; 3.登录新浪微博,输入账号“985×××@qq.com”和密码。 用户名为“射手座蛋蛋”,发布博主(女)与杨的照片成都正规侦探公司 离婚财产纠纷:夫妻双方婚后签订的《婚姻忠实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并配文反映男女情感关系; 4、使用账户名“yg5630603”登录淘宝。 该账户的真实姓名注册为“杨”。 在淘宝注册绑定的手机号码为“186××××8802”,其中包含已完成订单的“川椒网VIP、特惠活动”信息,订单收货信息为“杨,137××”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4201……”,买家留言“川椒ID:yg5630603”。
还发现“186××××8802”的实名手机号码注册为“杨某”。 另查明,2018年3月12日,杨某起诉刘某离婚,后撤诉。 庭审中,刘某提交了两份录音证据。 在其中一份录音中,刘表示他与杨进行了交谈。 录音中,与刘某交谈的人承认婚后从事卖淫活动。 在另一段录音中,杨某表示,他与未涉案的王丹进行了交谈。 谈话中,刘某对录音中的一名女子表示,承认自己与杨某恋爱并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刘某还提交了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等,包括交流卖淫经历以及转发杨某等女性照片的内容。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提交的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杨某多次婚姻有不忠行为,且杨某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刘某离婚。年。 已经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 刘某起诉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得到支持; 因此,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刘某、杨某离婚。 该判决于2018年6月26日发生法律效力。还查明,2015年9月17日,杨某与刘某签订了《婚姻忠诚协议书》,约定:“……三、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违法行为通过语音、图片、视频、网络短信等方式,如果一个人因精神或身体出轨(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同居、重婚等)而被证明不忠或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虐待或其他违反配偶忠诚协议的行为,一方有过错。一方的全部婚前财产和男女共同财产将自愿捐献给非一方。 - 有过错方成都市侦探,归无过错方所有;同时,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均按照本协议执行:男方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位于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长河路15号: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长河路**万吉蓝宇******房产限押金10万元;... 6.男女双方充分认识并理解本协议规定的全部内容,均自愿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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