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查----不成功,不收费
成都市私家侦探:成都铁路局一名科长涉嫌贪污
2024-02-01 17:43

成都市私家侦探:成都铁路局一名科长涉嫌贪污案件某科长多次收受贿赂却不知如何克制。 短短几年时间,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超过1500万元,成为“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例。 2017年1月4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站公告称,2016年11月11日,时任成都铁路局职工教育处职工教育科科长罗玲被成都铁路运输分局指控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因贪污、受贿,被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据了解,为查清罗凌案件事实,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多次奔赴四川、贵州、重庆三省市,向30多家单位、400余名证人展开取证。

该科长尽管屡屡腐败,却利用职务之便,盗取了数百万公款。

通报称,被告人罗玲,女,1963年出生,汉族,成都人,本科学历,原成都铁路局职工教育处职工教育科科长。 资料显示,罗玲自2009年3月起担任成都铁路局职工教育部成人学历教育科科长,2012年8月起担任该部门培训管理科科长。任职期间,罗凌主要负责员工学历教育、高职学生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及员工学历教育相关教材及课件制作的编写和审核。 负责各站职工教育管理与考核、职业教育工作。 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经查,2010年上半年,被告人罗玲与成都技师学院新闻宣传中心主任陈航(已另案办理,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等人约定利用罗凌为成都铁路局职工办理成人中专文凭 为了方便培训业务,将培训业务交给陈航亲自处理,并私下获得成都铁路局的教育培训经费。

随后,陈航又联系了成都市金牛区新明综合素质学校(后更名为成都市金牛区新里程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新里程学校)和成都市金牛区晨光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晨光学校)。 罗玲承接成人中专培训班张贴,并提供空白合同和虚假财务发票。 罗凌根据陈航提供的培训费报销材料填写了报销手续,报销了成都铁路局的培训经费。 被告人罗凌、陈航等人通过虚列培训学员住宿费、培训学费等方式,骗取2010年至2013年成都铁路局成人中专教育培训公款共计387万余元。

检察官还查明,2012年至2014年成都铁路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期间成都私人侦查,罗玲利用个人职务便利,伙同陈航虚列培训学员补习天数、虚增培训天数。虚增培训学员数量,虚增培训学员数量。 上市培训费用,共获得公益资金455万余元。

“小官大贪”涉案金额逾1500万元 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此外成都出轨调查,公诉人还查明,2011年至2014年,罗玲利用担任成都铁路局职工教育部成人学历教育科科长、培训管理科科长的职务便利,为成都铁路局高职学生。 岗前培训期间,为成都铁路局印制培训教材,为成都铁路局制作培训课件,并安排成都铁路局相关单位部分员工到成都工业职业学校进行在线学历教育培训方面成都铁路局一名科长涉嫌贪污案件,涉案金额逾1500万元。,共获得公共资金和招生奖励670万余元。 。

2015年2月27日,被告人罗玲将案发前的入学奖励金19.6万元返还给成都工业职业学校; 2015年5月19日至22日,被告人罗玲的亲属向成都铁路局纪委举报,分别交出赃款60万余元和162.5万元。

据介绍,罗凌等人贪污受贿案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成立以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腐败犯罪案件。 被告人罗凌是典型的“小官大贪”。 任职期间,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共计1500万元以上。

办案检察官表示,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走遍了四川、贵州、重庆三个省市,开始向30多家单位、400多名证人收集取证。 2015年5月26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决定,罗凌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成都铁路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2015年6月10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告人罗玲被成都铁路公安部门逮捕。

成都市私家侦探2016年11月11日,成铁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成铁分院的指控,判处罗凌有期徒刑十一年。 至此,这起轰动一时的“小官大贪”案件圆满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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