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成都金江公共发布通报,拒绝履行个人和单位责任,对张某等3人立案调查。 全文如下:
近日,我局在工作中接到有关部门转来的线索,经初步调查发现:
张某(男,30岁,S19俱乐部酒吧员工)在家隔离期间本应遵守居家隔离、拒绝探望等防疫规定,但他拒绝配合封闭管理,前往擅自外出茶馆喝茶、打牌,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疫情发生后,S19俱乐部酒吧相关负责人董某(男,31岁)漏报员工信息,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实施现场管理,导致张某等人管理漏洞成都分离小三公司,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S19俱乐部酒吧张某及其负责人董某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我局已立案依法立案侦查。
明都茶馆法定代表人向某某(女成都私人侦查,26岁)拒绝执行锦江区疫情防控通知规定,擅自开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涉嫌违反第五十条 根据该条规定,我局已依法对××名都茶庄及其负责人调查。
目前,张某已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隔离治疗。 所有相关密切接触者和次要密切接触者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涉疫情社区和相关风险场所得到控制。
公安机关提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成都婚外情取证 成都警方通报:3名拒不履行个人责任、单位责任的人员被调查,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是广大群众和单位的义务。 对于拒不落实防控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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