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民政部获悉,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实行婚姻登记、离婚登记“跨省办理”试点、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 西安实施婚姻登记“跨省办理”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即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或者自愿离婚婚姻登记“跨省办理”6月1日起试点,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这条规则的制定在当时当然是有考虑的,但现在看来,会给很多人带来负担。
相比之下,我国的人口流动却越来越频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将有4.93亿人处于“户户分离”状态。 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口占比超过70%。 这些人大多外出打工、经商、读书、参军,适婚人群占绝对比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流动群体回乡办理婚姻登记,势必会耗费较大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
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办理”试点工作启动后,当事人一方平时居住在试点地区的,也可在试点办理婚姻登记。区域。 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 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的主要依据是看其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解决群众的“急、难、忧”
相关数据
婚姻登记是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重要民生事项,也是直接面向公众、社会影响较大的基本公共服务。 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婚姻登记机构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约1000万户、离婚登记近400万户、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户,直接服务人口近4000万人。
现行规定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作为确认婚姻关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居住地办理的规定,给很多长年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带来了不便。
根据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成都重婚取证,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共同关心的问题
相比之下,我国的人口流动却越来越频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将有4.93亿人处于“户户分离”状态。 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口占比超过70%。 这些人大多外出打工、经商、读书、参军,适婚人群占绝对比例。
跨省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部分地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办理”试点的批复》,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办理”试点。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离婚登记,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等地实行婚姻登记“跨省办理”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即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登记
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登记”试点启动后,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户口登记地之一登记婚姻,还可以在试点地区登记结婚。如果其中一方通常居住在试点地区。 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 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的主要依据是看其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专家点评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流动群体回乡办理婚姻登记,势必会耗费较大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性别与家庭社会学研究室主任马春华表示,“婚姻登记‘跨省登记’试点,旨在解决婚姻登记的实际困难。满足群众的迫切需求。”
新闻解读
在经常居住地申请婚姻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民政部详细解读婚姻登记“跨省办理”热点问题
5月19日,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6月1日起成都包养小三取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在辽宁省实行“跨省办理”,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西安市等地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办理”试点陕西省的一个市。
当事人在经常居住地申请婚姻登记时应注意什么? 在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同时,如何减少重婚、骗婚现象? 19日下午,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登记”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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