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他勃然大怒,用拖把杆殴打了两人。妻子用水果刀刺伤丈夫,致丈夫重伤。
妻子报警后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但法院不同意。
吴是当地人,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在当地一家大公司做外贸。
由于工作性质,每天要么早出晚归,要么出差去外地。
虽然收入可观,婚姻并不幸福。
在外人眼中,吴是一个爱情事业双丰收的男人,但他最明白的是,每天回到家,他都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与妻子李吵架。
久而久之,两个人变得格格不入。大多数时候,李某都是在找吴某的麻烦,一直要求吴某离婚。
但吴某比较情绪化,一来他怕被同事朋友嘲笑,所以一直推迟离婚的念头。
双方父母也希望他们能够好好生活,不要轻易离婚。
但他的妻子李女士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如果没有关系,还不如尽早离婚,以免耽误了双方的青春。
但她的丈夫吴某不同意,事情就这样一直拖下去。
直到有一天,吴某出差回家,才彻底点燃了他抱了这么多年的不为人知的火。
吴某早早回到家,发现妻子赤裸着身子与一名陌生男子躺在床上。
看得出来,他们刚刚做完运动,从妻子粉嫩的脸蛋上就能看出未尽的满足感。
看到这一幕,吴某立刻怒了成都正规侦探公司,冲进卫生间,拿起木拖把,直接朝妻子和陌生男子打去。
男子破门而逃,但丈夫因疲惫而停了下来。
他回到家,殴打了他的妻子。无奈之下,她抓起桌上的一把水果刀。他想也没想,就刺伤了丈夫的下身。
妻子看到丈夫痛苦地在地上打滚,赶紧拨打了110和120。
此时,她并没有逃跑,而是在家等待110的到来。
送往医院救治后,由于妻子刺伤的位置特殊,司法机关认定丈夫各脏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严重损伤,可能无法从事体力劳动。生活。
妻子被捕归案后,继续为自己辩护:之所以持刀刺伤他人,是因为害怕丈夫对自己造成伤害,属于自卫,并非故意犯罪。
(案例来源: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1、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交往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丈夫和妻子应该忠诚、尊重、互相关心。如果配偶一方出轨,则该配偶违反了忠实义务,并有过错。
2.如果两人离婚,丈夫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者财产属于双方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活费用有关的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需要分割,具体分割方式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相关分割。李某与丈夫尚未离婚时,就将一名陌生男子带回家与他同睡。他是有过错的一方。如果两人离婚,丈夫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 3、李某被殴打时,用水果刀对其丈夫造成二级重伤。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吗?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持续的不法侵害。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指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行动,制止危害国家、公共利益以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行为。
所谓“过度正当防卫”,是指为制止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非法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害的性行为而采取的行为。因此,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造成严重伤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案发后出轨 妻子,李某主动报警,积极救治吴某,并在案发现场等待调查。回到案情后婚姻调查出轨-妻子在家出轨,在床上被丈夫发现。她反手刺伤了丈夫,导致终身残疾。法院:判决,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这是投降,他是有诚意认错、接受惩罚的。
考虑到夫妻俩这么多年依然有感情,吴先生也表示理解。一审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对此,您有什么要说的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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